提醒:为了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隐私,我们把其名称中“字号”等关键字进行了隐藏,所有人物公司名称均为虚拟称号。
债权人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污水处理(雨水、污水、废水回用)等项目的研究和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是一家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河道污水处理设备制造销售及工程服务的高新科技公司。
2019年起,正值江苏省全境推行青山绿水整体战略布局,各地方政府在治理黑臭河道过程中,聘请了一批具有高科技技术公司,共同参与河道雨污水治理,提升河道水质。债权人江苏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债权人)与江苏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城市某区域河道废水处理站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债权人按合约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在第一次交付时,此标的物并未通过建设方的合格验收。随后,债权人进行了整改,但此时建设方由于内部的原因决定此标的工程不再投入使用。债务人(建设方)从此不再对标的工程组织验收,此原因直接导致了债权人的73万元的应收款形成拖欠。
铭鑫接手此案后,相关办案部门进行了研讨,先期对该案件前因后果,以及债务方的组织架构、近期经济事务、以往对此事务的办理过程进行了精细分析。该案证据充足,且债务人是政府派出机构,案件质量评分也已达到了我司的立案标准值。债权人与我司签订了商账催收委托合同。大家研讨认为,
1、债务额较小:该项欠款金额为73万元,债务人作为大型政府派出型投资型子公司,对这笔欠款难以形成重视。
立案后,我司按照ICE8000系统流程及规则撰写并寄送多份函件,请求债务人债还此款(系2019年工程款),或对债权提出异议,或作出合理的还款计划。
随后,债务人向我们回函陈述了其欠款的理由,其理由还是由于标的物未验收导致未还款。而目前最大的困难是该项目一直处于烂尾状态,当时经手此项目的多个领导都已调离了公司,后继的补全相关的手续确实是难上加难。
我司对于债务单位的回复早已预料,随即向债权方的上级主管政务部门提送情况说明,并通过司法系统人脉介绍,当面向直管主要领导阐述了事实,希望给与多关心关怀。并在言语中暗示,债权人情绪激动,难以克制,有向省巡组报案的可能。直管领导当面电话联系某市城发公司领导,要求亲自予以沟通,在法律 依据、能力范畴之内妥善解决。
铭鑫和债务公司新任领导约见后,促膝交谈了1个小时,城发公司领导当即给与承诺,2个月后完成欠款的支付。至于为何能够在手续缺失,验收未达标的下,领导如此爽快的答应,原因是铭鑫给出了城发公司领导难以推却的三个建议:(因涉及商业秘密和技巧,只做简要概述)
1、为该项目变更用途,使之重新启用成为民工程,并打造靓丽河湖,让烂尾工程点燃希望,挽回国有损失,为民造福。
2、规避查检,将城发公司的不完全手续债务,妥善调整成正规手续齐全的应付债务,较好的处理了坏账。
3、新任领导政绩提升。
在经过充分沟通后,债权方再次积极投入工程整改中,与债务方通力协作。铭鑫也在此过程中,积极跟踪对接,提供可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与城发公司共同处理了部分公共事务。2022年7月,在经过2个月整的处理时间后,城发公司与其直管政务领导召集债权方江苏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铭鑫法务,正式回复双方的债务处理结果。 城发公司领导当天表态,于3个工作日内,将所欠73万元设备工程款项全部付清,同时邀请债权方参与其他河湖治理项目的招投标。意外的惊喜是,直管政务领导宣布聘请铭鑫作为城发公司西部财务监管事务的顾问。